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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现已开办的中间业务有:
   一、企业及个人间业务结算、网上资金汇兑
    二、代收中国联通手机话费、中国移动手机话费、网通电话费,代收电费、代收税款(国税、地税)、代收工商行政管理费
    三、代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
    四、代发企业工资、上门收款
    五、个人存款证明
    当您因出国留学、考察、移民、探亲和公干等原因,需要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为您出具用以证明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的真实存款的书面证明时,可以要求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书业务。
服务特色:设计精良,适用面广。“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存款证明书”版面设计美观大方,制作精良,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双写,可满足客户的出国申请需要。多种服务,自主选择。除经冻结的存款外,客户对在我行存入的各储种的记名式存款均可申请开具存款证明书。在客户存款的有效期及有效金额内,客户可自主选择冻结期限及冻结金额。
申请方法:客户持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的存折、一通卡以及本人身份证明(代办人须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到存款开户网点申请冻结,凭“冻结通知书”及以上证件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书”。
    六、代理发行企业债券
    七、保函业务
    保函( Letter of Guarantee , L/G )又称银行保证书,是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其它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保证文件。现我行开办保函业务品种及收费标准如下:

名 称

价 格

授权浮动幅度

备 注

保函类

投标保函

0.50%

上浮不限,可下浮,最高下浮幅度为 20 %。缴足 100 %保证金,可下浮 50 %。

费率为年费率。对于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保函,在出具保函时一次性收取费用;对于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保函,除在出具保函时收取一次费用外,以后每年以保函余额为基数按原费率加收一次。

承包保函

0.50%

履约保函

0.50%

工程维修保函

0.50%

付款保函

1.00%

延期付款保函

0.75%

分期付款保函

0.75%

借款保函

1.00%

质量保函

0.50%

其他保函

1.00%